美国劳工部提议新规则,使劳动者更易被归类为“雇员”而非“独立承包商”,从而获得最低工资、加班费等保护。这是纠正平台经济中劳动者被剥削的必要举措,还是将僵化的旧劳动法强加于灵活的新经济模式、损害创新与工作自主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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